更改名字需要根据年龄、身份及当地政策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主体与年龄要求
成年人(18岁以上) 需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未成年人(未满18岁)
需由监护人(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曾用名”栏标注原姓名)。
补充材料
学生: 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单位职工
收养关系:收养证;
公证:16岁以上需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更名申请表》。
审核流程
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县级公安机关;
16岁以上需通过公安机关公证环节;
完成全部审批流程(一般需10个工作日)。
领取新证件
审批通过后,户籍部门会重新制作户口本和身份证,更换新证件。
四、特殊情况说明
名字中含有生僻字: 可替换为更易识别的汉字; 跨省改名
改名后证件更名:需主动联系原证件制作机构(如社保、银行)办理变更。
五、注意事项
改名费用:
部分地区收取工本费(约10元),部分城市可能免费;
改名影响:
仅户籍信息更新,身份证号、社保账号等需重新办理;
跨部门同步:
需主动联系学校、单位、银行等机构报备新姓名。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