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确定改名理由
改名者需要明确改名的理由,一般包括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名字容易混淆、名字不符合个人喜好等。
准备必要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申请书
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如适用)
收养关系变更的需携带收养证(如适用)
提交申请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中心提交改名申请,并提交所有准备好的材料。
派出所户籍科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证明。
审核与批准
派出所户籍科审核通过后,将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通过后,改名者会收到通知,并且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的“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办理新证件
根据审核结果,改名者需要办理新的身份证等证件,以反映新的姓名。
建议
提前准备:改名流程可能较为繁琐,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多次往返。
选择合适的时间:尽量在工作日或上班时间前往派出所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注意法律限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改名字只能修改一次,因此在决定改名前要慎重考虑。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名字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