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改回原名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流程
准备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户口本、姓名变更证明(如法院判决书、公安机关核准文件等)。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改名理由。
审核批准
公安机关审核材料真实性,必要时会要求补充证明。审核通过后,需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确认。
领取新证件
完成变更后,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户口本上会标注“曾用名”。
二、特殊情况说明
未成年人改名: 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父母、收养人)提出申请,18周岁以下需监护人陪同。 父母离婚/一方亡故再婚
婚姻关系变更:配偶可申请在户口本中添加配偶姓名。
三、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所有证明材料需经公安机关核实,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变更失败。
信息同步更新:
需及时到社保、银行、公积金等机构办理证件更名手续。
档案更新:
单位人事档案需同步修改姓名信息。
四、办理时效
一般情况下,户籍变更需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