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新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含变更前姓名)
单位或街道办、学校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信(如收养关系需提供收养证)
户籍变更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变更,需经过派出所审核及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完成户籍信息更新后,会收到“居民身份证证号证明函”
银行信息更新
持新身份证和证明函到原开户银行柜台办理卡信息更新
可选择:
直接办理新卡并转入旧卡资金
注销旧卡后重新办理新卡
二、特殊情况处理
未成年人变更: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监护人申请,已满16周岁的需本人申请 父母离异变更
银行原因的更名:因银行系统错误导致的更名,需联系银行柜台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第三方支付账户同步:
需在支付宝、微信等平台重新实名认证
旧卡处理
可直接销户(需携带新身份证)
存入资金至新卡或转账至他人账户
时间周期
银行审核通常需1-2个工作日
支付宝等平台需重新绑定新身份证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需通过户口登记机关办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需配合完成账户信息的更新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银行卡姓名变更后的账户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