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上的名字修改需通过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修改条件
姓名错误类型 同音字或错漏:
姓名中存在同音字或单个字错漏;
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号错一两位数字或因换证导致重号;
身份证件变更:因换二代身份证重号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更正证明。
证书核发机构要求 仅限原证书核发机构(如中山市人力考试院)核发的证书可申请修改。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未满18岁需监护人陪同)。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身份证号变更: 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更正证明; 非本人办理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到原职业资格核发机构(如人社局、考试院)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审核流程
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符合条件的进入制证环节。
领取新证
一般需1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后凭身份证领取新证。
四、注意事项
其他证件同步更新
职业资格证书更名后,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护照/签证页姓名需同步办理。
费用与时间
部分地区可能收取工本费,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单位证件同步变更
建议提前联系用人单位,提供新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特殊情况处理
原单位不配合: 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或通过12345热线反映; 跨地区变更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职业资格认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