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的房产更名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买卖方式
签订购房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房屋权属转移条款。
办理贷款(如需):
买方需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承诺书。
缴纳税费:
双方共同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过户登记: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房产证。
二、赠与方式
签订赠与合同:
赠与人(需为产权人)与受赠人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事项。
办理公证:
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公证机构核发公证书。
缴纳税费:
根据房产价值缴纳契税。
过户登记: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公证书及契税完税凭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房产证。
三、继承方式
办理继承公证: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需提交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法院确权(可选):
若继承人之间对遗嘱效力有争议,需通过法院诉讼确认继承权。
过户登记:
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房产证。
注意事项
产权人变更前需注销原户籍:
若被继承人为自然人,需先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贷款房产需结清贷款:
部分流程要求房产无抵押后方可办理。
契税差异:
继承房产通常免征契税,但买卖或赠与需按比例缴纳。
婚前房产加名:
需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办理,直接添加配偶名字需提供结婚证。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并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专业律师办理具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