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若需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或更改结婚证上的姓名,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不同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夫妻共有房产变更)
办理条件 仅限非按揭房产,若存在贷款需先结清贷款。
所需材料
- 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 共有房屋协议(如适用)。
办理流程
- 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材料,缴纳110元手续费(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 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约2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房产证。
二、更改结婚证上的姓名
办理条件
- 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户口本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公民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办理流程
- 携带材料至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地民政部门申请
- 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审核
- 完成变更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收回原结婚证并补发新证。
三、注意事项
有贷款房产: 需先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再办理更名手续。 费用差异
密码设置:新房产证需设置初始密码,建议及时修改。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