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为孩子改名字需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材料准备
必备证件 -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改名申请书(需包含变更原因说明)
辅助证明材料
- 学校出具的学籍/在职证明(在读学生需提供)
- 单位证明(已就业学生需提供)
- 居委会或社区出具的无业人员证明(未就业者需提供)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未满18周岁的孩子需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提交申请;
- 已满18周岁的孩子可独立申请,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单位/学校证明。
审核与审批
- 派出所户籍科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 审批通过后,户籍档案会新增“曾用名”栏记录原姓名。
三、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 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成年人
四、注意事项
身份证更换 - 更名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确保新身份证名称与户籍信息一致;
- 若原身份证遗失,需在更名后申请补办。
法律限制
- 首次改名仅限一次,后续若需变更需重新申请;
- 姓名中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尊严、违背民族良俗或易引起误解的内容。
五、特殊情况处理
收养关系变更: 需提供收养证; 户口迁移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