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流程
填写改名申请 需本人或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说明改名理由(如重名、名字难写等)。
提交证明材料
- 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变动证明》;
- 其他人员需提供单位或街道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书、学校学籍证明等);
-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
户籍部门审核
派出所审核材料后,将申请提交至县级户籍部门,由户籍民警、所长签字确认。
公证(16岁以上需办理)
18周岁以上公民需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审批
完成公证后,需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确认。
更换户口本
完成所有手续后,户籍部门会重新制作户口本并核发新证件。
二、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建议在18岁前完成改名,避免后续办理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时重复申请。
材料准备
- 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
- 其他人员需提供单位或学校的相关证明文件。
费用与时效
通常需缴纳工本费,办理时间一般为3个月。
其他证件同步变更
建议同时办理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姓名变更,避免遗漏。
三、特殊情况处理
收养子女: 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公安机关错误
若材料齐全,可携带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按流程办理即可。办理期间如需临时身份证明,可向派出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