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改名字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条件
年龄要求 -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申请;
- 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申请。
特殊情况
- 重名或生僻字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重名证明》;
- 改名后涉及婚姻、就业等需提供结婚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本需修改)。
补充材料
- 改名证明或公证文件(如结婚证、法院判决书);
- 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规格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审核材料
- 派出所民警进行面部采集、指纹录入,并提交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审批流程
- 材料审核通过后,由派出所所长、分县局主管领导、市局主管领导依次审批。
制作新证件
- 完成审批后,携带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新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注意事项
时间周期
- 整个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具体因地区而异。
费用
- 部分地区需缴纳工本费,具体金额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信息变更
- 学生需在原学校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更名后若办理信用卡、贷款等需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五、特殊情况处理
有犯罪记录: 需提供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跨省改名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官网或户籍管理部门电话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