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年龄要求 -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申请;
- 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申请。
特殊情况
- 收养人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 在校生需学校出具同意证明。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证明文件: 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 单位证明
-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流程
- 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后,材料上报至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科,可能需经多级审批(所长、分县局主管领导、市局主管领导);
-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核发《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办理新证
- 到户籍管理部门打印新户口簿,申请新身份证;
- 更名后户口本“曾用名”栏将保留原姓名记录。
四、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 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地区政策而异;
若需办理护照、驾驶证等证件,需同步申请。
五、注意事项
费用
- 需缴纳工本费(约10元),部分地区可能包含在身份证工本费中。
信息变更
- 学历、社保、银行账户等需以新身份证信息为准,建议提前联系相关机构办理变更。
跨省办理
- 若在异地,需先在原户籍地办理变更,再迁移到新户籍地。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