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始名字的书写规范,需根据姓名类型和用途进行区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汉字姓名的书写规范
结构组成 汉字姓名由 姓
和 名组成,需分写且姓在前、名在后,中间用空格分隔。复姓需连写(如欧阳、司马)。
格式要求
全部字母需大写,双姓之间不加连接号;
声调符号、隔音符号可省略。
特殊场景
公民护照上建议将全名大写,双姓间不加分隔符;
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时按普通话发音,少数民族语姓名按民族语规范拼写。
二、少数民族语姓名的书写规范
少数民族语姓名通常按本民族语言文字规范书写,可能包含特殊符号或结构,需尊重民族文化习俗。
三、其他注意事项
拼音标注: 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时,姓和名的首字母需大写,后续字母小写; 国际文件
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书写规范,建议提供完整姓名及使用场景(如户籍、护照等),以便针对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