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姓名变更申请书的撰写,需根据申请人年龄及办理主体不同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格式与内容要求
标题 - 正中间写明“姓名变更申请书”。
个人信息
- 基本信息: 现用名、性别、民族、户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等。 - 变更后姓名
变更理由 - 需说明变更原因(如名字错误、重名、名字不好记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请求与声明
- 明确请求变更姓名,并声明现用名期间无违法记录。
二、不同年龄段的办理要求
未满18周岁
- 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共同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18周岁以上
-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三、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年龄≥14岁)。 单位证明
四、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批准:
派出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变更登记。
领取新证件:
变更完成后,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注意事项
申请书需使用规范语言,避免口语化。
若涉及重名问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改名后需及时更新银行、社保等个人信息。
以上内容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申请书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