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的命名是一个国际化的命名系统,由亚太地区14个成员国共同参与制定和管理。以下是具体规则和背景:
一、命名体系与参与国家
命名表组成 台风命名表包含140个名字,由亚太地区14个成员国(柬埔寨、中国、朝鲜、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日本、老挝、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菲律宾、韩国、泰国、美国、越南)各提供10个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
命名原则
- 文化适应性: 名字需与提供国文化相关,例如中国常使用神话人物(如“悟空”“玉兔”)或自然意象(如“海燕”“电母”)。 - 通用性
二、命名流程与责任机构
命名权归属 实际命名工作由日本气象厅东京区域专业气象中心负责,当热带气旋达到热带风暴强度时,根据命名表顺序赋予名称。
循环使用机制
命名表按年份循环使用,例如2000年从“达维”开始,每14年循环一次。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中文译名: 由我国气象局与香港、澳门气象部门协商确定,如“悟空”对应日文名“Fūkō”。 历史演变
通过这种机制,台风的命名既体现了地域文化特色,又确保了全球范围内的统一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