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具汽车收据时,标题、正文和落款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具体来说:
标题
可以直接写上“收据”字样。
或者将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
正文
正文一般从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
需要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金额要使用中文大写形式,以避免篡改。
落款
落款应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需要加盖公章,如果是个人收款,则需注明“经手人”字样。
示例
标题:今收到
正文:
今收到 汽车一辆,型号:XXXX,车架号:XXXXXXXXX,发动机号:XXXXXXXXX,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落款:
收款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如为单位收款,需加盖公章及注明“经手人:XXX”)
建议
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金额和车辆信息。
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以保持正式和清晰。
如有必要,可以请第三方见证人在收据上签字,以增加收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