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名字的情况,通常指的是 房地产权证上的名字。根据相关规定, 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即每个产权人都会有一份独立的房地产权证。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因此,如果是一证名字,那么就是指的一个人拥有独立的房地产权证,其他共有人则持有共有证书。这样的安排有助于明确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