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普法项目名字的命名,建议结合乡村特色、普法目标及传播形式进行创意设计。以下是具体建议及参考案例:
一、结合乡村特色命名
“乡村法治小剧场”:
通过文艺表演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突出“接地气”的传播特点;
“村域法治宣传站”:
强调服务基层的定位,突出宣传功能;
“乡土法律明白人”:
以村民自治组织为核心,培养本土法律宣传骨干。
二、突出普法目标命名
“守护乡村法治梦”:
体现保障村民权益的宗旨;
“法律进万家”:
强调普及覆盖面广的特点;
“明理守法村”:
倡导知法守法的乡村文化。
三、创新形式命名
“法治文艺汇演”:
结合快板、说唱等艺术形式吸引村民参与;
“法律知识大课堂”:
突出系统性和专业性;
“案例解析在身边”:
通过真实案例增强法律认知。
四、参考命名方案
“海纳文艺社”案例:松江区通过原创快板节目《乡村振兴》实现普法效果,可借鉴其“本土化+艺术化”的传播策略;
“法律讲堂”形式:直接体现普法栏目的教育功能,适用于定期举办的专业讲座。
建议优先选择2-3个备选名称进行试点推广,根据村民反馈调整优化。命名时注意简洁易记、朗朗上口,例如“法治乡村行”“乡土法律课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