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名字需要根据年龄和监护人身份分情况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主体与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 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已满18周岁
需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者必备)。
补充材料
未满16周岁: 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 16-18周岁
18岁以上:无额外证明要求,但建议提供单位证明、公证书(非强制)等辅助材料。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填写《户口变更申请表》。
审核批准
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
县级公安机关复审(16岁以上建议公证);
公安机关在户籍档案中添加“曾用名”栏。
领取新证
完成变更后,户籍部门会重新制作户口本,新名字将生效。
四、注意事项
法律保障
改名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安机关不得以行政不作为拒绝办理;
若因公安机关限制改名导致权益受损,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后续事项
银行卡、社保、医保等需携带新名字证明办理变更;
学校、工作单位需更新相关档案信息;
网络账号(如QQ)需重新实名认证。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部门,部分地区可能对材料或流程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