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如未注册企业) 确定新名称符合《公司法》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及新名称相关文件(如公司章程修正案)。
提交变更申请
- 线上办理: 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 线下办理
材料审核与公示 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名称将在指定媒体或平台公示15-30天。期间若有异议,需及时处理。
领取新营业执照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领取新证。
同步变更其他证照
包括税务登记、银行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备案章);
变更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
新公司章程或修正案;
其他可能材料:指定代表证明、委托代理协议、公安机关印章刻制申请表等。
三、办理时限
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示期15-30天。
四、注意事项
名称规范: - 行政区划需县级以上且不能单独使用市辖区名称; - 字号不得含汉语拼音或数字,需2个以上汉字组成; - 行业名称需与经营范围对应。 - 公章、财务章、合同章需重新刻制并缴销旧章; - 银行账户需同步变更; - 商标、网站备案等需另行申请。 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或前往工商局窗口办理。 五、特殊情况处理 审批类变更其他事项:
办理渠道:
个体户变更:需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前1个月内申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