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名字写错后,改名流程和所需材料需根据年龄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改名流程
提交申请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姓名变更申请书》;
已满16周岁的公民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单位证明等材料。
单位或社区证明
需单位(如学校)开具《变更姓名证明信》,学生仅需学校证明在读身份。
户籍部门审核
提交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经过调查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材料复审与更名
完成所有审核后,户籍部门会更新户口簿和身份证信息,新证件上会标注“曾用名”。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单位证明信(单位需核实身份并盖章); 养养关系证明(收养人需提供收养证); 公证文件(18岁以上需办理)。 三、特殊情况说明房产更名
若名字错误涉及房产,需先到房管局档案馆申请更名,解除抵押后办理;
继承房产需通过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
名字不雅的改名
仅限本人提出申请,需提供充分理由(如重名、名字谐音等),并可能需要公证。
四、注意事项
法律后果: 改名后需在所有法律文件(如劳动合同、银行账户)上同步更新; 时间周期
建议优先通过户籍管理部门官网或线下窗口核实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可能简化部分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