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房产证变更名字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直接添加)
所需材料 结婚证、房屋两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携带材料至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若涉及贷款需先结清贷款。办理流程简单,直接完成变更登记即可。
二、非婚姻存续期间更名(赠与或买卖)
1. 赠与方式
适用情形: 非婚期间将房产赠与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 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有房有贷需先还清贷款或变更借款合同; 直系亲属间赠与免征契税,但需缴纳1%的公证费。 2. 买卖方式 适用情形
所需材料: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贷款审批文件(若存在)。
费用:需缴纳契税(面积≤90㎡首套1%、第二套2%)、个税1%、印花税等。
三、继承导致更名
所需材料: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
房产证(若被继承人名下)。
办理流程:
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材料,办理继承权公证(遗嘱继承)或直接过户。
四、其他特殊情况
法院/政府文书过户:因生效法律文书(如离婚证、拆迁补偿协议)需携带相关文书原件。
税费缴纳:契税、个税等税费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涉税联办”平台办理。
注意事项
贷款房产更名:
有贷款需提前结清或变更合同,否则无法办理。
材料真实性:
提交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更名失败或承担法律责任。
税费咨询:
具体税费标准以烟台市最新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办理,若涉及法律文书建议提前公证,有贷款需咨询银行变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