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本名字的填写,需根据监护权归属和年龄等因素综合处理,具体如下:
一、名字填写原则
姓氏选择 优先考虑随父姓或母姓,但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其他姓氏。
若存在其他合法理由(如父系亲属抚养),也可申请变更。
名字确定
由监护人(通常为父母)协商一致后确定,需在户口本上同时登记双方信息(如父母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离婚协议或抚养权判定书。 补充材料
三、办理流程
协商一致 双方就姓名、姓氏达成书面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
填写申请
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户口变更申请表》,需监护人签字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审批流程
未满16周岁无需公证,16岁以上需提供公证文件。
完成县级及市级户籍部门审批,部分城市可能需市公安局审批。
证件更新
到户籍部门领取新户口簿和身份证,原户口本上会标注“曾用名”。
四、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户口本信息需与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材料一致,错误可能导致教育、就业等麻烦。 法律保障
档案管理:改名后需在档案中完整标注曾用名。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部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