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名字的笔录内容填写,需根据申请类型(如户口登记变更或法律文书)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户口登记变更申请笔录内容
基本信息 申请人:
填写现用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住址等。
联系电话: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警方核实。
变更原因 需说明改名的具体原因,如名字重名、名字谐音、出生登记错误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村委/街道办证明等)。
变更后信息
明确标注新姓名、新身份证号码(需公安机关重新核发)。
声明与签字
申请人需签字确认,若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收养人共同签字。
二、法律文书类改名申请(如刑事撤诉后更名)
首部
明确标注“刑事撤诉申请书”或“更名申请书”,并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正文
叙述撤诉原因(如证据不足、达成和解等),并引用相关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尾部
写明致送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及申请日期。
三、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除上述内容,需提供现用身份证、户口本、改名理由证明等材料。 办理流程
法律时效:若因出生登记错误更名,需自发现错误之日起15年内提出申请。
建议根据具体需求选择适用类型,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若对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