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姓名需通过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收养人代为申请。
材料审核
公安机关将审核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改名理由证明等,必要时可能要求补充其他材料(如单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审批与办理
审批通过后,公安机关将办理姓名变更登记,一般需10个工作日左右。
二、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改名申请书(需说明改名理由及承担法律责任声明)。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父母签字;
-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需提交本人同意变更姓名的书面意见;
- 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需提供离婚协议。
三、办理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18周岁以上由本人申请; 特殊情况
结婚/离婚、收养、分户、失踪/寻回等户籍变动需提供相关证明;
女性改姓需提供公证书。
四、注意事项
法律后果:
改名后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提前告知亲友;
证件更新:
需更换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所有有效证件;
企业改名:
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