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税费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契税
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二、其他费用
工本费
需缴纳80元工本费,部分地区可能包含制图费、贴花费等(如5元贴花费、25元制图费)。
贷款相关费用
- 全款房:110元手续费(公积金贷款加100元,组合贷款加200元)。
- 贷款房:若为组合贷款,需额外支付200元费用。
三、注意事项
继承房产再购房
继承房产后再购房,继承房不占用购房名额,但再购房时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税费差异
不同城市或房产类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综上,婚后加配偶名字主要涉及80元工本费,契税等税费可免征,贷款房需额外支付少量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