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名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备证件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
二、根据年龄差异补充材料
未满18周岁
- 需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申请
- 若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协议
- 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若自主申请,需提供父母同意证明
18周岁以上
- 仅需本人申请
三、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单位证明
- 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提供
收养关系证明
- 有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收养证
照片
- 两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四、办理流程补充
提交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交材料,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与审批
- 派出所审核材料,需3人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审批
制证与领证
- 完成审批后,领取新户口簿和身份证,原证件作废
注意事项
若涉及重名问题,部分地区需额外提供重名证明
改名后需办理银行、社保、驾驶证等证件变更
不同地区具体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引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