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塤(明代弘治-正德年间的大孝子)
事迹:三岁丧母后,由继母陈氏抚养长大。陈氏以“此儿无母我有儿”誓言相待,银塤成年后始终铭记继母恩情,常因感念落泪。
二、张黹虚(明代泰兴人)
事迹:七岁随父宦京师,对继母温情备至。明代泰兴县志记载其为“大孝子”,具体事迹未详述,但与顾昕并称泰兴二十四孝。
三、俞振纪(道州人)
事迹:幼年丧父,侍奉母亲时极为孝顺,常以礼行孝。嘉靖五年任教职后,仍以身作则,深受学生爱戴。
四、王庆元(新乡人)
事迹:明正德年间,其母患病时他祷告天佑,后母亲痊愈。他终身侍奉母亲,饮食起居悉心照料,被里长呈报官府后获旌表。
五、其他相关说明
历史记载的局限性:
部分记载可能存在夸张或失真,例如新乡县志中提到的“割肉救母”等情节,需结合时代背景理性看待。
谥号与孝道评价:
谥号由文官集团拟定,可能存在主观性。如明孝宗朱佑樘虽以“孝”为谥,但实际评价需结合多方面史料综合判断。
以上人物均以不同方式体现明朝社会对孝道的尊崇,既有具体行为事迹,也反映了当时伦理观念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