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作为北京历史上的旧称,其名称演变与城市发展紧密相关,主要包含以下名称变化及对应历史时期:
一、古代名称演变
战国时期 北平最早见于战国时期燕国设置的右北平郡,治所位于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南。
西晋至元朝
西晋时右北平郡改称北平郡,成为首个以“北平”命名的行政区域。元朝时期,北平成为大都(今北京)的别称,与南京并称“两京十三布政使司”。
明朝时期
明成祖朱棣迁都北平后,于1421年正式改名为北京,与南京形成“两京格局”。
二、近现代名称变化
民国时期
- 1928年国民政府设立北平特别市,简称北平,相当于今直辖市。 - 1937年日伪政府改称“北京市”,但未获中国中央政府承认,北平名称仍被部分使用。 - 1945年日本投降后,恢复使用北平市名称,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决议,将北平改名为北京市,作为新中国的首都。
三、其他相关名称
燕京: 是北京历史上最著名的别称之一,自元朝起便有使用,与南京并称“两京”。- 大都
总结
北平作为北京的古称,经历了从战国到现代的多次更名,其名称变化反映了城市职能和政权更迭。现代北京是唯一延续“北平”名称的城市,而其他名称均属于历史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