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执业的禁区,综合相关规范和案例,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执业行为禁区
禁止私自执业与收费 未经许可自行承接业务、收取费用,或接受非财物性利益。
禁止利益冲突与不当竞争
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虚假宣传等手段争揽业务。
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
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行贿或指使当事人行贿,或提供虚假证据干预司法公正。
禁止泄露机密
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当事人隐私。
二、执业规范禁区
禁止私自会见司法人员
未经批准擅自会见法官、检察官等,或通过电话、短信等违规方式联系。
禁止提供虚假证据
伪造、篡改证据或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禁止干扰司法程序
破坏法庭/仲裁庭秩序,或煽动当事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解决争议。
三、职业操守禁区
禁止利益输送
接受委托后为自身谋取争议权益,或与当事人勾结损害其利益。
禁止不当宣传
通过媒体、广告等发布不实信息,或进行夸大宣传。
禁止拒绝履行义务
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代理或法律援助义务。
四、其他重要禁区
禁止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利益冲突)。
禁止违规使用AI工具:
如生成文书时未加密导致信息泄露,或过度依赖AI削弱核心专业能力。
以上禁区依据《律师法》《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部相关规定制定,违反者将面临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