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产如何分配,需根据房产取得时间和资金来源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婚前购房
全款购买 若房产为婚前全款购买,无论婚后是否加配偶名字,房产均归原购买人所有。例如男方婚前全款购房,离婚时女方无权主张产权,除非男方明确赠与。
首付婚后还贷
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需注意:
房产所有权归首付方;
共同还贷部分按比例分割(如共同还贷金额÷总房款×50%)。
二、婚后购房
共同出资
若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出资比例或协议分配。
一方父母出资
单方父母全款: 房产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加名无效;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
三、其他特殊情况
父母以赠与形式出资:需办理公证并过户登记,产权归子女所有;若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与房产证登记人无关。
四、注意事项
婚前财产保护:
婚前全款购房需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避免纠纷。
父母出资证明:
建议父母转账时备注“赠与”或“借款”,避免被认定为债务。
共同还贷补偿: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时,可协商补偿方案,但需注意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综上,房产证名字并非决定房产归属的唯一因素,需结合购房时间、资金来源及双方约定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