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身份证姓名变更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以下是具体办理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条件
年龄要求 -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申请;
- 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申请。
变更理由
包括名字不雅、父母离异、重名、收养关系、户口登记错误等合法理由。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或社区证明
- 在校生需学校出具同意证明;
- 职工需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 农民或个体经营者需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环节
- 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
- 所长提出初步意见;
- 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科审批;
- 主管局长最终批准。
材料审核
部分地区需提供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尤其涉及重名、收养等特殊情况)。
制证与领证
- 完成变更后,原身份证作废,领取新身份证(制作周期约15个工作日)。
四、特殊情况说明
婚姻证变更: 若需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按补发程序办理。 身份证号问题
五、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首次办理身份证约需15个工作日,加急服务需额外申请;
费用咨询:
部分地区办理费用约20元,具体以当地标准为准;
临时身份证:
办理期间如需使用身份证,可申请临时身份证。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派出所,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