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房产证名字的变更需根据产权人身份及房产性质,通过法定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变更情形与所需材料
婚姻存续期间加名 - 直接添加:
夫妻双方持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 注意事项:若房产有贷款,需先还清贷款再办理。
非婚姻存续期间加名 - 赠与方式:
需签订赠与合同(部分地区需公证),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 买卖方式:通过二手房交易办理,需签订转让协议,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后办理过户。
继承导致更名 - 需办理继承权公证(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提交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名字错误更正
-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档案馆申请改错,需无抵押房产。
二、办理流程(以买卖/赠与为例)
签订协议: 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或赠与协议。2. 税费缴纳
- 契税:面积≤90㎡首套房1%,第二套2%;
- 印花税:0.05%;
- 个人所得税:满五年且为唯一住房免征,否则按1%-3%缴纳。3. 过户登记:提交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领取新房产证。
三、特殊情况说明
析产登记:原单人房产分割为多人共有,需提交析产协议办理。- 名字删除:通过买卖或赠与将产权转移给他人,或通过析产协议办理。- 有抵押房产:需先解除抵押才能更名。
四、注意事项
不同城市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若涉及贷款,需配合银行办理合同变更。- 直系亲属间赠与可免征契税和营业税。
通过以上方式,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房产证名字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