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改名字后需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变更登记:
一、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原件
登记申请书(需包含房屋坐落、面积等基本信息)
权属来源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赠与协议(如适用)
身份关系证明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父母与子女关系)
其他可能材料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若存在抵押,需提前注销抵押登记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审核材料
登记机构将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进入下一步。
缴费
根据当地规定缴纳变更登记费用(通常为工本费,具体金额以当地标准为准)。
办理变更
完成缴费后,登记机构将更新不动产登记信息,重新核发不动产权证。
三、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因姓名变更需在事实发生后30日内申请。
费用标准
仅收取工本费,若涉及继承、赠与等情形,可能产生公证费、契税等额外费用。
特殊情况处理
抵押注销: 需先还清贷款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未成年人更名
信息更新
变更后需在银行、社区等相关部门更新房产信息。
四、办理时效
一般需15个工作日完成变更登记,具体以当地办理流程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