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消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步骤。以下是基于《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实践的建议流程:
召开业主大会
召集所有业主,共同商讨取消物业的事宜,并进行投票表决。
同意的人数要过半,或者达到法定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成立业主委员会
如果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先成立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及后续的物业管理工作。
通知物业公司
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意向,并说明理由。
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解除,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
征求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协助
更换物业公司涉及到业主和物业,为了获得最大化的权利,可以找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人来协助合理调配。
公开选聘新物业公司
制定物业管理招标书,并通知目前负责管理的物业公司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邀标或公开招标,由物业公司进行评标、答辩,选出中标企业后,将招标结果送居委会和房管局(住建委)物业科及小区备案。
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持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业主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安排新老物业公司交接
新物业公司进场前,需要与老物业公司进行交接,确保各项服务平稳过渡。
建议
提前准备:在召开业主大会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包括物业公司的服务记录、业主的反馈意见等。
法律咨询:建议找一位熟悉物权法的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保持沟通: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沟通,以便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通过以上步骤,业主可以合法、有效地取消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并确保新物业公司的顺利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