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改名字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一、改名方式选择
自行办理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填写《更名申请表》,说明改名原因(如重名、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等)。
委托他人办理
可委托律师、亲友或户籍服务机构代办,需支付代办费用(通常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身份证、户口本、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补充材料
重名证明(如邻居、单位开具);
公证文件(16岁以上需办理);
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在户籍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审核批准
户籍部门审核材料,一般需7个工作日左右,期间可能需补充说明或调查。
制证缴费
审批通过后,到户籍部门领取新户口簿、身份证,支付工本费(约19元)。
四、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16岁以上可自主申请。 《民法典》允许在特定情况下选取其他姓氏(如收养、扶养等),但普通改名需符合公序良俗。 需同步更换银行卡、社保卡、驾驶证等关联证件。 五、特殊情况处理 名字中含有生僻字法律依据:
变更证件:
跨省改名:需在迁出地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到迁入地户籍部门申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