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过户的房产加名字的问题,需根据房产状态和产权情况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有房无贷的情况
直接办理加名 若房产无贷款且已办理转移登记,可通过以下流程加名:
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材料并办理过户登记,费用约80元(工本费80元+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注意事项
新房产证需设定密码,初始密码由房管局提供。
二、有房有贷的情况
先解除抵押
必须先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抵押解除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方可加名。
办理流程
解除抵押后,按有房无贷流程重新办理过户登记。
三、特殊情况处理
商品房未办理转移登记
若为新房且未办理产权登记,可在售楼合同上加名字。
非直系血亲加名
需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涉及契税、过户费等额外费用。
四、所需材料汇总
基础材料: 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有配偶时); 其他可能材料
五、费用说明
工本费:80元(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契税:按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缴纳。
总结
未过户房产加名需根据产权状态选择合适方式:无贷可直接过户,有贷需解除抵押。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