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更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提出变更申请
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准备必要材料
提交办理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原因证明等。
审核过程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包括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和地籍测量等步骤。
更换土地证书
审核通过后,原土地登记机关将准予办理变更,并核发新的权属证明。
公告和声明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发布公告或声明,并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处理异议
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后,申请人需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涉及到分户或土地转让、互换等情况,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分家手续、承包地分户协议等。
建议
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在申请变更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以避免审核不通过。
及时申请:若发现土地确权名字有误,应尽早提出变更申请,以免影响土地权益的合法确认。
咨询当地部门: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