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地名字的更改,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家庭内部成员变更
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需由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明确土地分配方案,并签署书面协议。
提交申请材料
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书、原土地承包合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材料。
审核与登记
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更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或继承
签订转让或继承合同
与受让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流转方式、价格、收益等条款。
提交审核材料
包括转让合同、双方身份证明、原土地承包证等,提交给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办理过户手续
完成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缴纳后,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发新证。
三、名字遗漏的补登
收集证明材料
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证明等材料。
申请更正
向自然资源局或农业农村局提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正申请书》,附上证据材料。
审核与发证
经审核通过后,补登遗漏成员姓名,重新核发土地承包证。
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4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15条,变更需提交书面申请、变更合同或证明文件及原证原件。 争议解决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或继承,变更仅涉及使用权。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流程,并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