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乡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中的名字,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所需材料
身份证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卡:
部分地区需额外提供村里出具的同名证明(盖章);
其他可能材料
若因公安部门原因变更,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18岁以上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签字并盖指模的申请。
二、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常称为“合医办”或“合管办”);
完成现场身份核验;
提交材料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取得新的合作医疗卡(部分地区需在官网同步更新)。
特殊情况处理
若涉及户口本信息变更(如出生证明错误),需先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更名手续;
若姓名变更涉及身份证号码,需同时办理身份证更正。
三、办理时效
材料齐全: 一般1-3个工作日可完成变更; 跨地区办理
四、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确保身份证、户口本、医疗卡等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完全一致;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机构;
费用问题:
部分地区可能收取工本费,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18周岁以上由本人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明确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姓名变更需同步更新社保信息。
若材料不齐全或流程有误,建议及时联系当地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