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名称侵权的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案情综合判断,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一、赔偿计算方式
实际损失原则 优先以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包括市场份额减少、客户流失导致的利润损失等可证明的直接损失。
非法获利原则
若被侵权人损失难以确定,可依据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
许可使用费倍数原则
当损失和获利均无法确定时,法院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惩罚性赔偿
对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法院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进行赔偿。
二、赔偿范围
直接损失: 如销售收入减少、商誉损害等可量化的经济损失。 间接损失
合理开支:包括调查费、律师费、维权成本等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三、赔偿限额
一般情况:法院通常判决赔偿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特殊情况:若侵权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如重大经济损失、长期市场影响),赔偿金额可能超过500万元。
四、其他考量因素
侵权情节:包括侵权持续时间、侵权范围、是否为恶意侵权等。
被侵权方损失证明:需提供市场份额、财务报表、客户流失证明等证据。
侵权人获利证明:需提供账簿、销售数据等证明侵权收益。
五、诉讼程序
被侵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及损失。
登记机关也可依据《商标法》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罚,包括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5000-5万元)。
注意:具体赔偿数额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定,建议被侵权方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