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2025-03-22 15:14:56 网络起名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具体手续如下:

一、所需材料

申请书

本人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填写。

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

未满16周岁需户口簿。

亲属关系证明

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离婚需双方签字或公证);

养养关系证明。

其他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14周岁以上);

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无单位人员)。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交申请。

单位或村委会证明

机关、学校、单位需提供《准予变更证明》;

无单位人员需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受理并审查材料,可能进行调查核实;

审批通过后,材料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办理新证件

完成变更登记后,派出所会核发新户口簿和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约3个月,正式身份证需等待制证。

三、办理时限

派出所审核:

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决定;

整体流程:一般需20-30个工作日完成。

四、注意事项

法律后果:改名后需承担相应的民事和法律责任;

特殊情况:超16周岁需公证,离婚变更需父母双方到场或公证。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公安机关具体要求办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