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制中,既有固定名称的官职,也存在以姓名命名的特殊官职。以下是主要分类及代表性官名:
一、固定名称的官职体系
中央核心机构 三省六部制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掌政务;六部(吏、户、礼、兵、刑、工)执行具体事务。
枢密院与三司:枢密院掌军事,三司管理财政。
地方行政体系 路、府、州、县
路(如秦凤路):管辖府、州,设经略安抚使等官职;
州(如知州、知府):知州为最高行政官,知府辅助管理;
县:基层行政单位,由知县管理。
二、以姓名命名的官职
司马光
职位:参知政事、枢密使,主持《资治通鉴》编纂。
韩琦
职位:管勾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后任枢密使、宰相。
范仲淹
职位:管勾凤翔路经略司·机宜文字,后任枢密使、宰相。
李迪
职位:资政殿大学士、金紫光禄大夫、工部尚书,官至宰相。
三、其他特殊官职
宣抚使: 地方安抚军最高官职,如四川宣抚使掌管四川四路; 置制使
军都指挥使:三衙(禁军)军事长官,可称太尉。
四、官职与品级体系
宋朝官职分三品九级,从一品(太师、太傅)到九品(员外郎),不同品级对应不同职权范围。例如:
一品:太师、太傅、太保;
二品:枢密使、参知政事;
三品:翰林学士、侍郎。
总结
宋朝官制以中央集权为核心,既有系统化的官职体系,也存在以个人姓名命名的特殊职位。上述官名反映了当时政治体制的复杂性与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