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改名需办理以下手续,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所需材料
申请书 -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填写;
- 成年人由本人填写。
身份证明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
- 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在首页签字确认变更申请。
出生证明
- 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辅助材料
- 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及协议);
- 无犯罪记录证明(14岁以上未成年人需提供);
- 单位或社区同意证明(无工作单位者由社区盖章)。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提交《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材料
- 公安机关审核材料真实性,必要时向申请人索取相关证明。
办理变更
-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发放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制作完成。
三、办理时效
一般需 3个月完成变更登记。
四、注意事项
法律约束力: 改名后原姓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具约束力; 特殊情况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