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的网名
这类网名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具体罪名需要根据违法的内容进行判断。
假冒组织机构
使用虚假的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作为网名是被禁止的。
假冒新闻媒体
冒用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或擅自使用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也是违法的。
侵犯他人权益
网名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使用同音、谐音、相近文字、拼音、数字、符号、字母和无意义文字等方式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也是被禁止的。
带有殖民文化色彩的名字
如“大东亚”、“大帝国”、“福尔摩萨”等,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名字。
含有封建文化糟粕的名字
如“魔鬼城”等。
带有消极政治影响的名字
如“黑太阳”、“大地主”等,或以反动政治人物和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
格调低级、庸俗甚至含有色情内容或色彩的名字
如“丑八怪美容店”等。
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的名字 。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的名字
。
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做字号的名字。
取外号
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与姓名权的行为是违法的。
滥用姓名权
公民不得随意变更自己的姓名,也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基于不正当目的取与他人一致的名字也是违法的。
建议:
在取网名或名字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使用可能被视为违法的名字。
如果需要使用特殊字符或符号,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名字的合法性和适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