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名字的变更,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手续:
改名申请
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提供必要文件
改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公安部门改名的证明。
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
《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印制的十指指模。
户籍改名字申请书。
签署同意意见
《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需要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出具证明。
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需3人以上全部签署同意意见。
办理身份证变更
携带上述所有文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的身份证,费用为20元换证费用。
更新档案
将新的身份证和改名证明放入个人档案中。
如果档案在单位,需通知单位人事部门更新档案中的名字信息。
办理档案保管手续
如果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需办理档案保管手续。具体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人才服务中心。
注意档案安全
档案不能自己启封,务必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影响退休等事宜。
建议:
在进行改名和档案更新前,先咨询当地公安局和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