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年龄要求 -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
- 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申请
特殊情况补充
-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子女姓氏:需提供离婚证及双方协议
- 重名纠纷:需提供户籍部门或学校证明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未办理者需户口簿)
- 户口簿(需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
- 16-18周岁: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 18岁以上: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同意证明
- 离异家庭:离婚证及父母协议
- 重名情况:户籍部门或学校重名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填写《姓名变更申请表》
-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及补充材料
审核环节
- 派出所进行现场审查,可能核实重名情况或调查改名必要性
- 通过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批
制证流程
-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打印新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 16岁以上需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四、办理时限
派出所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决定
公安机关整体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跨省改名:
需在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重新办理迁入登记
信息变更:
需同步变更社保、银行等关联信息
特殊情况协调:
如军人、公务员等,需按部队或单位规定办理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