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合同上加名字需根据合同备案状态和房产持有情况分情况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一、合同未备案时
重新签订合同 仅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在新增当事人处添加名字。
二、合同已备案时
撤销备案
需向房管部门申请撤销已备案的合同。
重新签订并备案
撤销备案后,以新签订合同为基础重新进行网签备案。
三、注意事项
贷款房产限制
若房产已办理贷款,需先还清贷款才能添加新名字,否则无法直接在合同上加名。
税费问题
- 重新签订合同不涉及税费;
- 若已购房但未贷款,加名后办理房产证需缴纳契税(通常为房价的1%-3%)。
共有产权证
若希望房产为多人共有,可在办理房产证时申请共有产权证,房产证仍需一人名字,附上共有产权证体现共有关系。
四、办理流程(以未备案为例)
材料准备: 购房合同、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 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材料并缴纳工本费(约20元)。 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领取变更后的购房合同。 五、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变动需依法登记生效,合同加名后需通过备案或更名手续实现物权变更。 建议申请提交:
审核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