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市返回农村后更改名字,需通过户口迁移和证件更新等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户口迁移
提交申请材料 需携带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单位或村委证明
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成年人需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户籍部门审批
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更新身份证件
更换身份证
以新户口簿为依据,到公安机关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更换手续,费用约40元。
其他证件同步更新
包括社保、医保、银行、公积金等所有有效证件的名称修改,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
三、其他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18周岁以下人员可自行申请,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提出申请。
改名理由
需提供充分理由,如名字重名、名字有误、出家等。
费用与时间
整个流程通常需1-3个月,费用主要包括工本费14元。
四、特殊情况处理
收养关系变更: 需提供收养证; 离婚变更
建议提前联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了解最新政策及所需材料,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