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您女儿改名的手续和条件如下:
一、办理主体与年龄要求
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 需由 父母或收养人
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成年人(已满18周岁)
由本人持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变更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申请书(需说明改名理由)。
补充材料
学校证明(在校学生);
单位证明(在职人员);
离异证明(父母离异者);
收养证(收养关系变更)。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填写《变更更正表》。
审核批准
派出所审核材料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通常需7-14个工作日。
审批通过后,原户籍信息将变更为“曾用名”。
证件更新
改名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确保身份证姓名与户口本一致。
学校需在学生证、档案等材料中同步更新新姓名。
四、注意事项
改名前:
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最新政策(如是否需要公证等)。
特殊情况:
若涉及重名、谐音等问题,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影响范围:
改名后所有法律文书、社保卡、银行账户等需重新办理。
以上流程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若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