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场景对“名字”的设置要求,主要分为个人名字和企业名称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个人名字设置要求(户籍/身份证)
唯一性 一个手机号码只能关联一个名字,自2023年2月3日起,个人可申请设置两个名字(如本名与小名),但需交替使用。
合规性
需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且不得与他人的姓名重复。
不能使用生僻字、谐音歧义或不良含义的名称。
变更限制
自2020年起,名字修改需每年申请一次。
改名需提供公安机关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同意。
二、企业名称设置要求(工商登记)
与经营范围一致
名称需反映企业特点,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
格式规范
应包含企业类型标识(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前需标注企业所在地市、县名(外商投资企业可省略)。
唯一性
同一辖区、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需保持唯一性,且未经批准不得使用“中华”“中国”等字样。
变更限制
首次核准后1年内不得变更,特殊原因需经工商部门批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 名称可包含经营者姓名(字号),但需符合行业分类规范。 改名流程
以上要求综合了《民法典》《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公安机关。